
前段时间,银保监会发布通报称:兴业银行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,默认勾选自动分期起始金额,这样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据悉,兴业银行在最初开办“立享卡”信用卡业务的时候的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为5000、10000、20000元三档;在2019年3月份的时候,兴业银行便将“立享卡”自动分期起始金额调整为默认3000元,并且客户办卡时无法选择其他分期起始金额。虽说兴业银行规定客户可通过客服热线来更改自动分期起始金额,但是并未在申请表及线上渠道申请页面提示客户,从而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受到此影响,近日,兴业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的公告。从公告中我们可知,因兴业银行的业务调整,拟在2021年8月31日起,除了立享卡、兴业通卡自动分期功能不受影响,其余的各渠道将陆续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,但已成功开通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不受影响,可继续正常使用、修改和关闭该业务,关闭后暂时不能重新开通。如客户有分期需求,可办理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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